在多数人的观念中,儿童玩具只要没有损坏,是可以一直使用的,不存在“过期”的问题。但项女士近日却向工商部门投诉,称自己买到了“因过期而无法使用”的玩具。这是怎么回事呢?
项女士说,今年“六一”儿童节期间,她在厦门某玩具店买了一盒售价230元的橡皮泥玩具。当时见她对玩具的新旧度有疑问,店老板一再强调说,玩具是“没有保质期”的,让她放心。可是,回家后,项女士仔细检查发现,这盒玩具里的橡皮泥早已硬化,根本没办法捏成任何形状。再一看生产日期,居然是2010年9月4日生产的,保质期24个月,已过期快一年了。
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玩具店老板表示,愿意为项女士更换一个新玩具,并赔偿70元的往返路费。
工商部门就此提醒说,玩具里的部分材料是有保质期的,商家应按照玩具的保质期进行销售;而消费者在购买儿童玩具时,也要看清楚玩具的保质期,以免买到过期的玩具,给孩子的人身安全带来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