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罗德·J·伯尔曼(Harold J. Berman,1918-2007)是美国当代著名的法学家,世界知名的比较法学家、国际法学家、法史学家、社会主义法专家,以及法与宗教关系领域最著名的先驱人物。以下是关于他的详细介绍:
生平经历
- 1918年出生于美国康涅狄格州的哈特佛市。
- 1938年获达特茅斯大学文学学士学位,1942年和1947年先后获得耶鲁大学文学硕士和法学学士学位,1991年获美国基督教大学荣誉法学博士学位,1995年和1997年先后被弗吉尼亚神学院和比利时根特大学授予希伯来文学博士学位。
- 1938年远赴英国伦敦大学经济学院攻读法律史专业,尤金•罗森斯托克•胡塞、R.H•托尼和T.F.T•普拉克内特这三位学者对其影响深远。
- 曾陆续任教于斯坦福大学、哈佛大学(在哈佛大学执教长达37年,后为哈佛詹姆斯•巴•阿米斯讲座名誉法学教授)以及爱莫蕾法学院(1985年任教直至去世)。在原苏联科学院国家法研究所做过访问学者,并两度在莫斯科大学讲授美国法律。
学术成就
- 著作等身:创作了二十部著作、三百多篇专业学术论文,其中《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信仰与秩序:法律与宗教的和谐》等被认为是其代表作。《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一书在1983年出版后,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和高度赞誉,奠定了其在法理学、法律史学等领域的权威地位。
- 学术观点:将“革命”模式用于解释西方法律发展的历史进程,并提出基督教会及神学在西方法律传统形成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主张将历史法学、实证法学和自然法学三个传统学派统一起来,综合成一种一体化的法学,强调这是法的社会理论的首要使命。此外,他还对苏俄法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内容涉及苏俄宪政、军事法律、经贸法、民商法、刑事法律、外交与领事法律制度、司法制度、国际法以及行政法等众多领域。
学术影响
- 对中国当代法学界产生过重大影响,是中国法学界比较熟悉的外国法学家。其著作《法律与宗教》、《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等被译为中文,在中国学术界广为流传,激发了众多学者对法律与宗教、法律与革命等问题的深入思考和研究。
- 作为比较法律史、法理学、苏俄法、国际贸易法以及法律与宗教方面的权威人士,在美国、欧洲和亚洲等地广泛进行讲学活动,促进了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法律文化的交流与融合。同时,他还是莫斯科美国法律中心的主要创立人之一,该中心为俄罗斯法律界人士了解和学习美国法律提供了重要平台。
哈罗德·J·伯尔曼以其卓越的学术成就和深远的影响力,成为了世界法学史上一位杰出的学者。他的思想和理论不仅丰富了法学研究的内容,也为法律实践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