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士祯(1634年9月17日—1711年6月26日),原名王士禛,字子真,一字贻上,号阮亭,又号渔洋山人,世称王渔洋,山东新城(今山东淄博市桓台县)人。他是清初著名的诗人、文学家、诗词理论家。
生平经历
- 早年生活:王士祯出身官宦家庭,祖父王象晋曾任明朝布政使。他自幼聪颖,8岁即能诗,少年时期便与兄长在文学上有所成就,人称“三王”。
- 科举及仕途:顺治十二年(1655年),王士祯中会试,未赴殿试而归。顺治十五年(1658年),赴京参加殿试,中二甲第三十六名进士。顺治十六年(1659年),授扬州推官,在任五年,昭雪冤案,颇有政声。此后历任礼部主事、户部郎中、翰林院侍读、国子监祭酒、刑部尚书等职。
- 文学创作:王士祯喜交游,好登临,每遇佳山胜水,名刹古迹,必定赋诗唱和,并随时刊行诗文。他的诗歌创作兼综众有,不名一家,长篇歌行师从韩愈、苏轼,五言古体诗宗尚王维、孟浩然,七律则学李商隐、杜甫,而最能表现其风格特色的是五、七言近体诗,尤其是七言绝句,如《秦淮杂诗》《大风渡江》等,以神韵天然、含蓄蕴藉著称。
- 文学理论:他创立了“神韵说”,主张诗歌应追求自然天成、含蓄蕴藉的美学境界,对后世诗歌创作产生了深远影响。
- 晚年生活: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王士祯因王五、吴谦案失察,罢官归里,实则因与废太子唱和而被借题罢黜。康熙五十年五月十一日(1711年6月26日),王士祯卒于里第,享年七十八岁,谥文简。
主要成就
- 文学创作:王士祯的诗歌创作取得了卓越的成就,他的诗作风格多样,既有气势雄浑的长篇歌行,也有清新淡雅的五、七言近体诗,其中七言绝句尤为出色,以神韵天然、含蓄蕴藉著称,代表作有《秦淮杂诗》《大风渡江》等。
- 文学理论:他创立的“神韵说”是清代诗学的重要理论之一,强调诗歌应追求自然天成、含蓄蕴藉的美学境界,对后世诗歌创作和理论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 其他领域:除了诗文创作与理论,王士祯在小说、戏曲、民歌、书画、藏书、史论等方面也取得了不容忽视的成就。
历史评价
王士祯在文学史上有着重要地位,他与朱彝尊齐名,有“南朱北王”之称。他的诗歌创作和理论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被誉为清初文坛的领袖人物之一。同时,他在仕途上也颇有政声,是一位兼具文学才华和政治才能的杰出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