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达州市全民健身日“我的健身故事”有奖征集活动8月1-31日进行
2020-08-06 09:45:59 浏览:589次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体育发展“123456”战略部署,实施“健康四川”全民健身专项行动,创新全民健身宣传推广方式,唱响“全民健身日”主题。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达州市全民健身日“我的健身故事”有奖征集活动,以下是具体活动要求。



一、主办单位

达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二、承办单位

达州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三、协办单位

达州市兴辰体育场馆管理有限公司

宣汉县巴山大峡谷旅游景区

万源八台山旅游景区

通川区磐石龙湖·蝴蝶谷景区

大竹县渔人部落风情园旅游景区

渠县龙嬉谷水世界


四、时间安排

本活动于2020年8月1日至8月31日进行。


分两个阶段:


(一)2020年8月1日—8月15日,作品征集。


(二)2020年8月16日—8月31日,作品评选及奖项公布、推广。


五、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我健身、我健康、我快乐”为主题。


六、活动对象

达州籍人员以及在达务工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七、作品要求

(一)围绕征集主题讲述健身故事,以健身故事短文加配图照片的形式形成图文作品。


(二)健身故事短文:


1.要求从真实内心感受出发,以短文的形式讲述发生在自己或身边的健身故事,内容有感染力,能影响周边人群积极参与全民健身。可分享居家健身抗“疫”经验、通过经常性锻炼促进身心健康的体会、参加体育赛事活动的收获等等。


2.标题自拟,字数控制在600字以内,统一以DOC文档格式报送。每篇故事短文配发相关联照片1幅。


(三)配图照片:


1.展示体育健身或开展体育活动等与报送短文内容贴合的照片,内容健康向上,表现手法新颖。


2.专业摄影作品或随手拍均可,可以纪录健身过程、摆拍、第三视角拍摄。照片提供.JPG格式,图像清晰、分辨率不低于2560x1440,图片大小不超过1M。


八、报送要求     

(一)以个人为单位实名参赛。作者报送作品的同时需注明姓名、手机号码等信息。


(二)作品报送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15日。同一作者只能报送一篇作品。


(三)作品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原创,源自真实健身锻炼体验,不得抄袭、他人代笔、完全虚构或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一旦出现版权纠纷等违法违规问题,责任由作者自负。


九、评选推广

(一)活动共评选一等奖3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优秀参与奖20名。


(二)作品征集期间同步进行初选。通过初选的参赛作品通过达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官网、“达州社体”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展示,接受大众点赞初选。


(三)通过初选的作品均参与最终评审。最终评审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团进行评审,在所有通过初选的作品中从语言表达、图片搭配、文章感染力、方法科学性等方面综合评选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优秀参与奖20名。


十、奖项设置

一等奖:3名,奖品为宣汉县巴山大峡谷旅游景区套票3张(185元/张)及达州市恒温游泳馆游泳票5张(50元/张),总价值805元;


二等奖:10名,奖品为万源八台山旅游景区套票3张(130元/张)及大竹渔人部落风情园旅游景区门票2张(60元/张),总价值510元;


三等奖:15名,奖品为通川区磐石龙湖·蝴蝶谷景区套票3张(120元/张)及大竹渔人部落风情园旅游景区门票2张(60元/张),总价值480元;


优秀参与奖:20名,奖品为渠县龙嬉谷水世界游乐票3张(68元/张)及通川区磐石龙湖.蝴蝶谷景区游乐票2张(60元/张),总价值324元;


十一、注意事项 

主办单位对参与活动作品拥有图书、杂志、微博微信公众号、网站、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展板等的编辑、出版和使用等权利;作品的著作权和名誉权属于作者。


十二、本活动由达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征文收集邮箱:

377843864@qq_com


联系人:

达州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社体股    李梦岚


电  话:

0818-2132322, 13568169435;


奖品发放:

达州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办公室  陈  燕


电  话:

0818-2186322, 13183519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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