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县《城乡低保证》办理流程
2020-12-05 14:38:25 浏览:877次 【
1、申请:向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填写《四川省农村(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调查审批表》
2、调查审核——经村民议事会民主评议并入户调查核实同意通过后向本村公示七日后无异议报镇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镇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审核申请人资料(含2张2寸照片、身份证、户口本等)审核通过后公示七日无异议后
3、审批并录入信息平台——报县民政局审批同意后,将相关信息录入《成都市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信息平台》
4、发证——向申请人发放《四川省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同时签署有效复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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