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消费纠纷,消协发布五类消费警示
2020-12-05 13:14:25 浏览:965次 【


为了帮助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规避消费风险,根据近期消费纠纷热点,市消协发布了五类消费警示,提醒市民在日常消费时注意保护自身权益。

警示一

商家促销花样多 理性对待很重要 

每逢节假日,商家就纷纷推出打折、返券等各项优惠促销活动。消费者在面对名目繁多的打折、返券等促销活动时,往往会比较冲动,没有仔细了解活动规则和使用返券的具体事宜,最后反而是得不偿失。

消协提醒:消费者不要轻信促销宣传,对于打折商品要货比三家;要慎重参加“返券优惠”活动,购买商品无论是特价还是打折,都应该要求商家开具发票,载明商品数量、价格、型号等;如果是参加网上打折购物活动,一定要注意店铺的信誉,参考其他消费者的点评,对货品质量、送货服务等进行全面了解。

警示二

选择中介服务 不可“雾里看花”

求职找工作,许多市民往往会去一些中介服务机构。近期市消协发现,个别中介机构和人员唯利是图、夸大宣传,在经营行为中存在许多不规范的地方,消费者往往耗费了大量金钱却落得一场空。

消协提醒:消费者选择中介机构,首先要查看相关资质,如营业执照、劳动部门核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等;付费时一定要谨慎,对中介机构比较模糊或是夸大其词的宣传要认真分辨;要签好服务合同,相关承诺事项和赔偿事项一定要在合同条款中载明,拒绝不平等合同。

警示三

办理预付式消费卡要谨慎

 随着预付式消费形式的流行,市消协发现,此方面的投诉也逐渐增多。尤其是春节期间,在洗衣、美发、健身等行业关于预付式消费卡的纠纷很多,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消协提醒:办卡时无合同、商家关门走人、不履行办卡时的承诺等,都是预付式消费方式面临的一些风险。消费者首先要仔细了解经营者的经营状况和市场信誉,不要轻信一些传单或是商家的口头承诺;办卡时尽量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载明预付费卡的使用范围、有效期限、违约责任、补卡换卡、终止服务、转让等有关事项。

警示四

电视购物广告 莫要轻易相信

专门找来“名人”,随意夸大产品功效,描述价格多么公道。消费者往往把产品购买回家后才发现,实际与广告宣传相差太远。消协发现,电视购物、网络购物等新兴购物方式在提供方便的同时,也逐渐成为投诉热点。 

消协提醒:不要轻信电视购物广告中天花乱坠的宣传,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多方面了解商品信息,不要随意购买;对不正常的低价和折扣商品,一定要提高警惕;要先验货再付款,购买产品一定要索取购货凭证,如发票、三包卡、服务卡等,以便产生纠纷后有据可查,及时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警示五 

家电维修 小心“山寨”售后

 电视机出现故障,在网上随意搜索一个“专业”维修机构,拨打电话后对方派人来家维修,几天后同样的问题还是出现。市消协发现,近期消费者对家电售后服务投诉较多,问题集中在收费贵、承诺不兑现、配件有问题等方面

消协提醒:消费者要查看保修凭证、使用说明书上印制的正规维修服务中心电话,找到品牌的正规售后服务网点;应提前了解维修价目表和零配件价目表,同时要求维修商如实填写维修记录,不要因维修人员的说辞而忽视维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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